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持续推动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团组织的凝聚力,增强团 员组织观念,根据(渝青发[2020]42号) 印发《重庆市团( 总)支部“对 标定级” 工作指引(第 1 版 2020 年)》的通知,在 2020年整理整顿 成果的基础上,特开展重庆移通学院 2021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12月12日-2021年12月20日
二、对象
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 “对标定级”范围。
三、标准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立足本单位实际情况,依据 “对标定级”参 考标准(详见附件一),合理细化评估指标,设定具体分值,开展评星 定级。建议总分值 100 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 星级( ≥90 分) ,4 星级( 80- 89 分) ,3 星级( 70- 79 分) , 2 星级( 60- 69 分) ,60 分以下不予定级。
——5 星及 4 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 星和 2 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 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注: 各学院团支部 “对标定级”原则上五星级不超过该学院团支部总数的 10%,四星级不超过该学院团支部总数的20%。
四、步骤
各学院的“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
第一步:团支部对标自评
12月15日前,各学院团支部需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 附件一),完成自评定级。综合班子建设、团员表现、活动效果、制度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由团支部负责人确认自评结果于12月20日前填写附件一:《重庆移通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分表》。
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 “对标定级”,各 学院团总支要做好“重点整顿的团支部”的考察工作。
第二步:团总支复核认定
12月20日底前,各学院团总支需结合组织下级团支部的述职情况或平时 工作表现,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其中要注重核对 “智 慧团建”的系统数据等。
各学院团总支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 在 “智慧团建”系统记录其星级,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 该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于12月20日前填写《重庆移通学院 XX 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统计表》附件二,汇总附件一、附件二交至校团委组织部(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团委组织部邮箱:3635541468@qq.com。
第三步: 校团委组织部抽查评估
12 月底,校团委组织部将结合各学院报送材料,抽检各学院团总 支、团支部开展 “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并将此项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 馈至团市委。
五、机制
1.分级负责。
各学院团总支要统筹安排本学院团支部 “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 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 同时, 各学院团总支需要求团支部书记要尽职履责,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 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评议考核。
各学院团总支要着力建立健全支部 “对标定级”自评制度,做好团 总支复核工作。根据学院情况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 把控,避免支部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3.激励约束。
支部评星定级达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达 5星级团支部方可推荐参评市级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总支、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注: 若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部。
况林璐:18723866955
刘一龙:18678680216
权 哲:18323452431
附件一: 重庆移通学院 团支部 “对标定级”评定表
附件二: 重庆移通学院 XX 学院团支部”对标定级”统计表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