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满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完满教育学年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案(2023修订版)》文件相关要求,经研究,拟于开展2023-2024学年“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6月19日—7月1日
二、参评对象
从事完满教育时间满一学年以上(即2023年8月30日起在职的)完满教育专职工作人员。分为学院、学院辅导员、艺术教育中心教师、团委(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科员、竞技体育中心教练、营地教育中心教练、竞技体育中心下属部门负责人、书院部科员、书院执行院长/综合办公室主任、书院发展导师等10个序列。
三、具体安排
(一)申报与评选阶段
1.艺术教育中心、竞技体育中心、团委、书院部及各书院序列
评选流程 | 时间 | 组织开展 | 注意事项 | 备注 |
自主申报 资格审查 |
6月19日-30日 |
对应部门 自行组织 | 报送选拔方案和资格审查说明材料至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评选规则以各序列各部门提交给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的评选规则为准。 |
民意测评 | 1.民意测评学生评价部分,每名被测评人应至少接受20名普通同学(注意多样性,如不在同一班级、不全为学生干部等)的评价,同事评价即为本单位领导及同事的评价,测评过程要透明、可追溯,保留评价表备查。 2.述职演讲部分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自行组织,注意过程清晰、透明。 3.综合民意测评、汇报材料、述职演讲三部分成绩汇总,确定所有申报者成绩,并拟定拟评定人员名单,一并报送评选结果至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材料考核 |
述职演讲 |
2.学院序列
评选流程 | 时间 | 组织开展 | 注意事项 |
自主申报 | 6月23日前 | 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报送申报表至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民意测评 | 6月24日-30日 | 1.民意测评学生评价部分,被测评学院应至少接受20名普通同学(注意多样性,如不在同一班级、不全为学生干部等)的评价,同事评价即为各学院学工副院长、职能部门领导、校领导间评价,测评过程要透明、可追溯,保留评价表备查。 2.综合民意测评、汇报材料、述职演讲三部分进行综合评分和排名。 |
材料考核 |
述职演讲 |
3.辅导员序列
评选流程 | 时间 | 组织开展 | 注意事项 |
自主申报 初评推优 | 6月19日-30日 | 各学院 | 各学院根据辅导员申报情况,自主开展二等序列评选工作,原则上各单位实际在岗人数20%的数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选拔方案、申报书和资格审查说明材料至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
民意测评 材料考核 述职演讲 | 各学院 | 1. 民意测评学生评价部分,每名被测评人应至少接受20名普通同学(注意多样性,如不在同一班级、不全为学生干部等)的评价,同事评价即为本单位领导及同事的评价,测评过程要透明、可追溯,保留评价表备查 2. 综合民意测评、汇报材料、述职演讲三部分成绩汇总,确定所有参评人员成绩及排名,并拟定推选参评申请一等人员名单至完满教育委员会。 |
述职演讲 (一等) | 6月30日 | 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 各学院位列前两名的辅导员可自愿申请一等,一等采用述职演讲方式进行评选。 |
(二)综合评议与结果公示
完满教育委员会将于7月1日—2日(暂定)召开综合评议会议,进行奖励比例、奖励等级的最终审议(包括根据学院序列排名对部分学院名额增加的激励),进行结果公示后,报学校行政办公室会审议。
四、注意事项
1. 学院、辅导员(一等)序列述职演讲:
(1)学院、辅导员(一等)序列参评者应按照评选方案制作并撰写能体现本学年工作特色、思考,重点问题处理方式的PPT和演讲稿,并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参考内容如下:
学院:针对一学年学校完满教育战略执行、目标与规划执行落地情况,以及学院体系建设、团队建设、重点工作、品牌建设、创新拓展、学生管理、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整体运营情况和成果。
辅导员:针对一学年辅导员工作综合表现,重点围绕四大板块组织参与情况、学生满意度、完满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的结合等方面。
(2)参评人员在演讲当日应衣着得体,注意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3)公开演讲评委由分管校领导、各单位负责人及完满教育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处代表及师生代表组成。
2. 分值占比:
民意测评得分占总成绩比例为20%;
材料考核得分占总成绩比例为40%;
公开演讲得分占总成绩比例为40%。
3.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学年“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案》(2023年修订版)评选要求,以下条件为参与完满教育年度考核的前置条件,任一条不满足即不可参评学年评优:
(1)考核学年内,没有因为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数据来源:学生处等相关单位)
(2)坚持工作的政治性、方向性,在重大问题上与学校中心工作保持一致,没有因主观能动性缺乏、对完满教育理念认知产生方向性错误等个人因素导致所在团队或学生团队产生严重消极影响的情况。(数据来源:完满教育委员会)
(3)学生评价与同事评价分数大于等于80分,且各项考核材料内容真实,无虚构和夸大的情况。(数据来源: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4)积极完成学校安排的重点工作,如学费催缴、就业工作、国际交流等,没有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的情况。(数据来源: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5)根据工作实际,经完满教育委员会委员会议研究通过,本年度评选工作部分标准及流程有适当调整,具体以本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则按照《重庆移通学院学年“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方案》或报经完满教育委员会委员会议审议后最终执行。
5. 各类材料电子档发送至54246907@qq.com,纸质档提交至行政楼B栋308办公室肖哲处(合川校区)、勇者楼302办公室曹誉莹处(綦江校区)。
附件:1.重庆移通学院2023-2024学年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2.“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资格审查说明材料;
3.“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综合测评表(学生评价用表);
4.“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综合测评表(同事互评用表);
5.2023-2024学年完满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民意测评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肖哲,19912402010,54246907@qq.com)
重庆移通学院完满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9日